包間內,氣氛逐漸被阮芳兒和林靜帶的有些尷尬。
所幸這時候,當初班里的班長及時站了出來。
他還是老樣子,架著一副金絲眼鏡,說話斯斯文文的,又帶著幾分當年管班級紀律時的威嚴勁。
他抬手招呼著眾人,聲音不大不小,剛好能讓所有人都聽見:“行了行了,都別站著,這大冷天的,咱們一個個都是冒著寒風趕過來的,多不容易啊,不至于因為這點小事弄得大家都尷尬。趕緊坐下點菜,咱們好好聊聊天,敘敘舊。”
這話本是想打個圓場,把僵持的氣氛緩和下來,沒成想林靜卻來了勁頭,她先是故意哼了一聲,身子往椅背上一靠,姿態依然慵懶,顯擺地說道:“急什么呀,我男朋友還沒來呢,這會兒點菜干什么?等他來了再點唄。”
說完,她又立刻換上一副笑瞇瞇的樣子,對著周圍的人補充了一句:“大家別著急啊,他已經在路上了,應該快到了。”
林靜都這么說了,其他人也不好再多說什么,畢竟是同學聚會,鬧得太難看也不好。
于是大家伙兒就又各自散開,三五成群地湊在一起閑聊,有的聊最近的工作,吐槽老板、抱怨加班;有的聊家里的瑣事,說孩子、談老人,說著說著場面看似熱熱鬧鬧的,可梁風能感覺到,有不少人的目光總在他身上瞟來瞟去,眼神里帶著幾分遲疑和探究。
大概是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真梁風。
梁風無奈苦笑,輕輕聳了聳肩,一副無所謂的樣子。
而在場的人里,也就阮芳兒對這一切毫不在意。
她太了解梁風了,不管別人怎么看、怎么說,梁風就是梁風,這點她還是可以確認的。
只見阮芳兒大大方方地坐在椅子上,一條腿輕輕搭在另一條腿上,翹著二郎腿,臉上帶著淡淡的笑意,神情從容又篤定,那副神態,說是志在必得也不為過。
要知道,以前每次同學聚會,阮芳兒一到場,身邊準得圍上一群男生。
她長得妖嬈漂亮,性格又爽朗,不扭捏、不做作,上學時就是不少男生心里的白月光,就算畢了業,大家對她的好感也沒減多少。
可今天不一樣了,名花有主了,而且,她全程都挨著梁風坐。
那些原本想湊上去跟阮芳兒搭話、套近乎的男生,見狀也都不好意思往前靠了,只能遠遠地站著或者坐著,偶爾偷偷往這邊瞟一眼,心里滿是不甘,卻又沒轍。
尤其是那些還單身的男生,心里更是五味雜陳,說不出是什么滋味。
他們打心底里希望,梁風不是大家傳的那個在道上很有分量的梁風,希望這只是一場誤會,只是同名同姓而已。
那樣的話,他們說不定還有機會追求阮芳兒,還有機會靠近自已的白月光。
可要是阮芳兒真的跟那個傳說中的梁風在一起了,那他們心里的白月光可就名花有主了,那種失落又不甘的心情,別提多難受了。
更重要的是,在不少高中同學眼里,梁風可是在道上混的,忍不住替阮芳兒擔心,怕她跟著梁風吃虧,怕梁風只是玩玩,怕她受委屈。
就這樣復雜的情況,男生們心里既有對阮芳兒的好感,有對梁風的好奇和忌憚,又有替阮芳兒擔心的情緒,還有彼此之間暗自的攀比,這么多復雜的情緒交織在一起,讓原本就不算熱絡的聚會氣氛,變得更沉悶了些。
就算有人在刻意找話題活躍氣氛,也總覺得少了點味,怎么都熱絡不起來。
梁風倒也不介意,就安安靜靜地坐著,偶爾低聲和阮芳兒說幾句話,反倒成了這場熱鬧又尷尬的聚會里,最安穩、最清凈的一抹風景。
所幸,這樣的氣氛下,沒過多久。
包間的門“砰!”的一聲被猛地推開,動靜大得把包間里所有的說話聲都壓下去了,整個包間瞬間安靜下來。
所有人都下意識地抬頭看過去,就見一個男人大搖大擺地走了進來,身上也穿著一件油光水滑的貂皮大衣,黑色的,亮閃閃的,跟林靜身上穿的那件倒是有幾分呼應。
他走路的時候,胸膛挺得老高,肩膀一晃一晃的,腦袋還時不時抬一下,那模樣別提多大模大樣了,眼神里帶著股傲氣,完全沒把包間里的其他人放在眼里。
男人一腳踏進包間,掃了一圈滿屋子的人,便扯著嗓子喊道:“是這嗎?靜靜!靜靜!”
連喊了兩聲,聲音洪亮,帶著點江湖氣的粗嗓門,震得人耳朵都嗡嗡響。
林靜一聽這聲音,眼睛瞬間就亮了,跟看到了救星似的,忙不迭地從座位上站了起來,手里還下意識地攏了攏頭發,又扯了扯身上的貂皮大衣,才搖曳著一縷水蛇腰,朝著男人揮了揮手,嬌滴滴的走了過去道:“老公,這呢!我在這!”
說著,還故意跺了跺腳,那撒嬌的小模樣,拿捏得恰到好處,既顯嬌俏,又能彰顯兩人的關系。
喊完之后,她也不管周圍人的目光,扭著腰,邁著小碎步,穿過包間里的人群,快步朝著男人迎了過去。
要說這林靜,在談戀愛、哄男人這方面,那可真是有一套獨門絕技,旁人學都學不來。
只要是處對象,不管處了多久,張口閉口就是“老公!”,喊得比那些結了婚十幾年的老夫妻還親、還甜。
而且她撒嬌的本事更是一絕,語氣、神態、小動作配合得天衣無縫,恰到好處。
就剛才那一聲“老公”,還有跺腳的小動作,聽得包間里幾個單身的男人都心里發麻,暗自覺得要是自已攤上這么個女朋友,估計也得被拿捏得死死的,根本沒轍。
再看那男人,長得是人高馬大的,塊頭特別壯實,就是腦袋光溜溜的,只留著一層淺淺的黑茬,看著多了幾分江湖氣。
他脖子上戴著一條粗得跟小拇指似的大金鏈子,走路的時候“嘩啦!”“嘩啦!”直響,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戴了金鏈子。
身上的貂皮大衣敞開著,里面露著一件花襯衫,紅的、黃的、綠的顏色摻在一起,看著格外扎眼。
手上還戴著好幾個金戒指,每個手指都恨不得套上一個,肚子也微微鼓著,一看就是日子過得很滋潤、不愁吃不愁穿的樣子。
他的模樣算不上多周正,更說不上帥,但勝在氣場足,用“虎背熊腰”這四個字來形容他,那真是再貼切不過了。
剛才林靜說了。
她男朋友是道上混的,現在一看,還真是。